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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是 2025年04月10日 星期四
近年来,安溪法院认真贯彻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健全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的意见》,合理定位审判委员会职能,完善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能与审委会制度、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相衔接,进一步规范运行程序,健全议事规则,限缩讨论议案范围,明晰权责界限,多措并举完善审委会运行机制。
一是健全审委会统一法律适用的职能。强化落实审委会统一法律适用的功能定位,明确审委会的主要职能就是研讨决定重大、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统一适用问题,尤其是类案的认定、类案的裁判规则,进一步限缩审委会案件讨论范围。二是健全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的法律统一适用功能,完善专业法官会议讨论规则,重新修订《安溪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》《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实施细则(试行)》,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对审委会讨论案件的前置过滤作用。三是强化审判经验总结,加强对疑难复杂案件的研判,注重法理研究和类案梳理总结,挖掘具有参考性、指导性价值的案例,打造精品案例,并推动个案成果转化,提炼裁判规则,统一裁判尺度。